信息门户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学位管理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5年夏季毕业研究生答辩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5-05-14 浏览量:

一、在答辩结束后,毕业生需将通过答辩的论文定稿(必须与存档的版本一字不差,需有论文扉页、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声明页。研究生管理系统——研究生管理——学位论文上传管理——学位论文上传)上传到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不上传学位论文的将不受理其学位申请。上传的论文定稿在二级学院审核过后,学生将不可以再修改论文。在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部将对上传到研究生管理系统的定稿再次进行重复率检测,若超过学校规定的15%,相关数据将由研究生部报送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是否授予学位。

注意:二级学院教学秘书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答辩申请”,否则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无法上传。

请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在答辩结束后,及时录入答辩结果。

二、学生需跟导师确认毕业论文是否属于保密论文,并在“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中相应选项上打“√”,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均须签名。学位论文作者需在“声明”页中签名,并填写日期。

通过内部级审批的学位论文必须在封面右上角标明“内部★2年”(黑体三号字)。电子版学位论文需在封面右上角进行标识。请将通过审批的《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研究生申请“内部”保存学位论文审批表》复印件装订在“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及声明”页后。对因未装订《“内部”学位论文审批表》而造成论文公开的,论文作者应承担相应责任。未经过审批的内部级学位论文禁止使用学校的内部级载体标识。

三、提交的学位论文光盘,需在光盘内同时附WORD版本和PDF版本(必须与存档的版本一字不差,需有论文扉页、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声明页),并在光盘上用记号笔写上姓名,学号,专业,学院。

学位答辩注意事项.pdf

研究生部

2015年5月12日

电话:021-60873567

邮编:201418

地址:上海奉贤区海泉路100号行政楼216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版权所有 Copyright © by Shanghai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ll rights reserved.

沪公网安备31012002003754号  沪ICP备090001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