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按照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6〕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 单位简介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办学始于1954年,学校应新中国建设之需而生、应新世纪改革之需而立、应新时代发展之需而兴,是一所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培养层次的、特色鲜明的应用创新型大学,现为上海市重点建设高水平地方大学和首批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应用导向、技术创新”特色定位,弘扬“厚德精技、砥砺知行”上应精神,践行“明德、明学、明事”大学校训,积极培养契合地方发展和产业需求、具备技术创新与应用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创新型人才,致力于建设成为办学实力全国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应用创新型大学。2025年,学校在31所市属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中获评最高档次“A”。
学校坚持以“重服务、强贡献”为核心导向,围绕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及重点产业需求,着力提升产业需求与人才培养的适配度。拥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11个、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14个;6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1个专业通过国际专业认证;2个专业入选首批上海市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领域14个,上海市冲击国家一流学科培育学科1个。
学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根铸魂,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聚焦香料香精化妆品、数智装备与技术、智能监测与安全应急、信息功能材料、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强化为产育人,致力于将“校企双元”落实到人才培养各环节。联合行业头部企业共建产教融合应用创新实践平台和多专业交叉融合产业学院,积极探索建立“企驻校”“校驻企”等产教深度融合模式。近三届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参与单位)、二等奖2项(参与单位1项),上海市教学成果奖30余项,其中特等奖2项。学生荣获“全国最美大学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荣誉,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处于上海市同类高校前列,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好评。
学校积极对接上海美丽健康、智能制造、先进材料产业发展,持续加强有组织科研,拥有香料香精化妆品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20余个国家级和省部级创新平台,建设上海市大学科技园、上海高校智库美丽中国与生态文明研究院、技术智能(AI4T)协同创新研究院、东方美谷研究院等,开展“应长三角所需,尽上应大所能”等科技服务品牌活动,与地方政府和头部企业共建产学研工作站和技术转移中心等技术创新和成果孵化平台。近年来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课题、国家自科、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项目300余项;获各类科技奖项50余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4项。制定各类标准40余项,专利申请及授权量居全市同类高校前列。
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3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600余人,博士生导师30余人。拥有国家级、省部级各类高层次人才170余人次,拥有上海市高水平创新团队6支,形成了以国家级人才为引领、省部级领军人才为支撑、优秀中青年骨干为主体的高水平人才梯队。教职工获全国优秀教师、“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上海杰出人才、宝钢优秀教师奖、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提名奖等荣誉称号。
二、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水平应用创新型人才。学术学位研究生通过深化科教融汇,强化应用研究与创新,培养具有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通过坚持产教融合,深化“住企培养”联合育人,强化技术应用与创新,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动对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远景目标,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积极服务上海“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开放枢纽门户”的城市功能定位,培养具有理想信念、家国情怀、过硬本领和责任担当的,具备厚德精技特色的高层次应用创新型研究生。
三、 招生名额
拟招生数在录取时以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为准。
四、 学制
2027年,我校在招生专业085600材料与化工(01信息功能材料专项班)、085410人工智能(01电子信息(人工智能)专项班)、085509智能制造技术(01机械专项班)开展两年制工程硕士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其余招生专业学制如下: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资源与环境、风景园林、设计、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交通运输、农业类别学制3年;
社会工作、工程管理类别学制2.5年;
翻译类别2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程管理、公共管理类别学制2.5年,其他类别学制3年。
五、 专业目录
详见我校《202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以招生专业后标记“(全日制)”“(非全日制)”予以区分。
拟招生数在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10名,专业目录范围内均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作调整。
六、 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 、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4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七、 报名
(一)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二)加分事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之一,服务或履约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三)专项计划
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
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四)推免事项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五)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八、 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考试。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除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 、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专业,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四门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 、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专业,初试科目包括管理类综合能力和英语(二),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我校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四)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按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要求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 录取
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请查看录取当年公布的《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十、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规定。
十一、 奖助学金、学费
(一)奖助学金按照《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助研、助教津贴由导师、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助管津贴根据学校标准发放。
(三)进入实验室,由导师根据实际情况发放助研津贴。
(四)学费标准请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公布的《教育收费项目公示》(https://info.sit.edu.cn/info/1721/112542.htm)。
十二、 其他
本简章由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本简章所有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十三、 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259
邮政编码:201418
单位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
学校主页:http://www.sit.edu.cn/
联系部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院
部门主页:http://gs.sit.edu.cn/
电子邮箱:yz10259@126.com
招办电话:021-60873567(程老师)、021-60873067(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