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应院研【2012】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13年下半年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据《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附件1),凡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须填报《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或《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3)。
二、具体的二级学科设置按《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授予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设置方案》(附件4)。
三、纸质版材料于10月22日中午12:00前送研究生部韦老师(行政楼218室),电子文件通过OA发送韦老师,联系电话:60873067
附件1: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doc
附件2: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附件3: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用于具有博士导师资格的教师).doc
附件4: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授予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设置方案.doc
研究生部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