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应用型科研成果培育项目及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12 浏览次数: 1115

为建设结构优化、满足需求、协同创新的卓越而有灵魂的研究生教育,培养具有理想信念、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的,具备厚德精技特色的应用创新型人才,构建一流应用创新型研究生培养机制,促进研究生高水平应用型科研成果与优秀学位论文的涌现,提升我校研究生创新能力,现启动研究生高水平应用型科研成果培育项目及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7级和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7级研究生仅限于申报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2018研究生可以从两类项目(高水平应用型科研成果培育项目和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选择一类申报,不得同时申报。

若学院获批的研究生培养特色项目中含有高水平应用型科研成果培育和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的内容,则该学院的研究生不得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程序

1、研究生申报。

研究生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应用型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或《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并附上科研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的复印件,《申报书》及相关复印件请双面打印,左侧双订,经导师推荐后,于4月22日之前交到所在学院。

2、各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学院组织专家对研究生申报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将答辩评审的时间和地点于422日前报研究生部,学院对评审结果排序后于4月27报送研究生部。每个学院推荐到研究生部的项目名额见附表

3、研究生部公示、立项。

研究生部对学院报送的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予以立项。

三、资助额度

理工类:每项目资助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立项后拨付75%(15000元),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25%(5000元)。

文科类:每项目资助人民币12000元(壹万贰仟元),立项后拨付75%(9000元),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25%(3000元)。

四、项目的管理

1、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2、各学院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负责制定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计划并报送研究生部。

3、学院于2019年10月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将中期检查的结果报研究生部,研究生部根据中期检查的结果拨付后续资助款项。

4、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结题验收材料报研究生部备案。2017级研究生的结题验收时间为2020年4月,2018级研究生的结题验收时间为2020年10月。

五、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2019年4月27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见附件1)和汇总表 (附件2)送交研究生部林学渊,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林学渊。

联系地址:奉贤校区行政楼208室,电话:60877242。

附件 .zip

 

                                         研究生部            

             20194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