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学会2017年课题立项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24 浏览次数: 658

各会员单位:

为推进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繁荣上海研究生教育学术活动,学会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2017年研究课题进行了评审。现将2017年度课题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为保证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须了解和执行以下规定:

1、接此立项通知后,请课题负责人在两个月内组织开题并尽快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重点课题须将开题报告会的时间、地点提前一周上报学会秘书处。

2、重点课题结题时要求至少在中外文核心期刊发表相关论文一篇,或者提供课题成果被采纳的证明;一般课题结题时要求至少在《上海研究生教育》或其它公开期刊发表相关论文一篇,或者提供课题成果被采纳的证明。项目计划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等须标注“本文获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课题资助,课题编号为……”方可作为课题结题成果。

3、此次立项课题经费分二次拨付,立项后拨付70%,课题结项后拨付30%。为鼓励各会员单位开展研究的积极性,此次立项的规划课题结项成果优异者,将在下一次课题立项中优先考虑。课题经费将统一下拨至单位账户,请将本单位银行账号报给学会秘书处(附件2)。

4、课题研究过程中,如有课题负责人变更、完成期限延长、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课题管理单位变更等事项,须经本单位同意后报研究生教育学会审批。

5、课题验收事宜届时通知。

6、请各负责人认真完成研究,按时结项。

7、请各单位做好组织、服务、协调工作,保证各课题按计划高质量完成。

特此通知。

  

秘书处联系人:刘少华64184916
地址:上海市茶陵北路211号楼227室,邮编:2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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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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