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学会课题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08 浏览次数: 653

  

为贯彻国家和上海市教育规划纲要,推进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发布2016年度研究课题申报指南,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课题申请者(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是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课题研究队伍应尽可能由一线研究生教育管理者、专家学者、研究生导师及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有机结合。

2.每个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已承担学会课题但未结题者不能进行申报。

3.申报题目要紧扣课题指南要求,选择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面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研究要能对上海研究生教育实践探索产生指导作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需原件。

4.每个申报单位申报的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由申报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对申报课题按质量高低加以排序,统一上报。

5.本次课题根据申报情况及评审结果设置:A类(重点课题)、B类(一般课题)、C类(规划课题)。学会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分别评选出ABC三类课题。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为3万元,一般课题为1万元,规划课题经费自筹(规划课题成果评审为优秀的,将在下一年度优先资助立项)。鼓励单位(部门)为课题提供配套经费。

6.课题研究时间根据研究内容和研究计划,原则上为12年,起止时间201642017/20183月。

7.重点课题结题时要求至少在中外文核心期刊发表相关论文一篇,或者提供课题成果被采纳的证明;一般课题结题时要求至少在《上海研究生教育》或其它公开期刊发表相关论文一篇,或者提供课题成果被采纳的证明。所有发表的论文应标注“本文获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项目资助”字样。

8.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315

9. 请申报老师本人将申报材料纸质文本汇总后送至研究生部218室贾老师处,电子版OA同时发送至贾老师。

咨询电话:7242,贾老师。

 

附件

关于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学会2016年研究生研究课题申报通知.doc 

 

                              研究生部

                                  20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