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5年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13 浏览次数: 1540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及《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暂行办法》,为了表彰、鼓励研究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促进在校研究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现决定在2015届硕士毕业生中开展“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具体评选要求如下:

1、评选时间:评选推荐工作由各相关学院负责,在研究生个人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经学院等额评审后于20143181600前将获评学生《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本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电子版发至袁凌杰OA,经学工部汇总后,评审结果将公示一周。

2、评选标准: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表现突出的应届毕业生。具体评选条件参照《研究生手册》中的《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暂行办法》。

3、评选人数:市级优秀毕业生,为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5%;校级优秀毕业生,为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7%

学院

市级优毕生名额

校级优毕生名额

化工学院

8

11

香料学院

4

6

材料学院

3

4

机械学院

4

5

电气学院

2

3

合计

21

2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20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