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夏季毕业的研究生务必在5月25日之前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管理——论文答辩管理——我的学位自助——学位信息采集),确认个人学位信息(本填报系统采集的所有信息将作为学位授予信息数据上报教育部,请各位研究生务必认真对待、准确填写。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漏填、错填或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无法申请学位,后果由学生个人承担!),并填写评阅专家,答辩准备信息,最后点击“答辩申请”选项。此系统需使用校内网络进行填报。
一、学术硕士学位信息采集填写说明如下:
学位授予单位: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学位类别:工学硕士学位
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是
学习方式:全脱产
考试方式:全国统考
考生号:不填
入学年月:2012.09
毕业年月:2015.06
获学位日期:不填
学位证书编号:不填
备注:请填个人的QQ号
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信息采集填写说明如下:
学位授予单位: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专业学位领域名称:化学工程
考试方式:全国统考
考生号:不填
入学年月:2012.09
毕业年月:2015.06
获学位日期:不填
学位证书编号:不填
综合考试合格编号:不填
学生类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学位类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注意区分这两项)
备注:请填个人的QQ号
三、研究生需在“学位信息采集”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打印该报表,在打印出来的表格上填写上个人的手机号,固定电话。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将相关表格(1份)提交至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处。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请于2015年5月30日之前将相关表格提交至研究生部行政楼218室。
研究生部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