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论文发表情况
1、为方便教学秘书审核,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生论文发表情况”中新增一项“学位是否使用”,若为申请学位使用文章(仅限国内核心或SCI、EI,作者排名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请务必选择“使用”一项,其他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请选择“不使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管理—研究生成果管理—学生论文发表情况登记)
2、“作者排名”、“发表情况”、“检索情况”必须填写正确,若填写不正确,会影响学位审批。“检索情况”请根据自己所发表的论文实际情况填写,若不清楚期刊所属类别请咨询所发表论文的期刊社。
3、若发表论文为国内核心类,请上传正式发表的论文电子版(封面、目录、论文原文)。同时将纸质版本复印件一套(封面、目录、论文原文),交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审核。
4、若发表论文为SCI、EI收录,请上传正式发表的论文电子版,同时,需上传检索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检索证明放在第一页,论文原文放后面)。纸质版本复印件一套(检索证明原件,论文原文)交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审核。
5、若论文为录用待发表,请上传电子版导师签字确认的录用函。待论文正式发表后上传正式发表的论文电子版(封面、目录、论文原文,若为SCI、EI需上传检索证明)。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若论文已有录用函,可正常申请学位,但学位证书原件需要待论文正式发表后方可领取,在此期间只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学生专利获得情况登记
1、为方便教学秘书审核,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生专利获得情况登记”中新增一项“学位是否使用”,若为申请学位使用专利(发明专利,有公开号。一项专利仅限一个学生申请学位使用,若其他学生再使用该专利,系统自动会提示冲突),请务必选择“使用”一项,其他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请选择“不使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管理—研究生成果管理—学生专利获各情况登记)
注意:公开号录入时字母必须用大写字母,中间不允许出现空格。参见下图:
三、其他类登记
若有“学生个人著作”或“学生科研成果”可在“学生个人著作录入”或“学生科研成果登记”中填写相应内容,并上传相应的附件。(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管理—研究生成果管理—“学生个人著作录入”或“学生科研成果登记”)
这两项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不需要进行审核。
四、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审核
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请务必于2015年5月15日之前,根据学生提交的纸质版本材料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学生论文发表情况、学生专利获得情况的审核工作。(请认真核对纸质版本材料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版本数据是否一致)
研究生部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