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2-11-18 浏览次数: 36049

一、单位简介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是中国第一所以“应用技术”命名的高水平应用创新型大学。学校入选上海高水平地方大学重点建设单位、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和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整体改革领航高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单位、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2018年以来,在上海高校分类评价同类型高校中连续四年排名第一。

学校建有以“香料香精化妆品与绿色化工”为引领的特色学科群;化学、材料科学、工程科学和农业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1个。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的结果为B-2017-2019年连续三年软科全国最好学科排名位列前35位(进入前19%)。

二、招生计划

2023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含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形式及学制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攻读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含休学、保留学籍);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含休学、保留学籍),自进入硕士学习阶段开始计算。

四、选拔方式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以下两种招生方式,择优录取。

1.硕博连读。本校在读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异的全日制(即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获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

2.“申请-考核”制。面向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五、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要求。

4.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中123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中123的要求;

2)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已完成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潜力,获得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

六、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博士报名系统(https://yz.chsi.com.cn/)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1210-2023年415

2. 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邮寄或送交报名材料至报考学院(邮寄地址附后)

3.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导师(组)评价。

4.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5.拟录取博士生于当年秋季入学。

七、申请材料

1.《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复试时携带原件。

2.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复试时携带原件。

3.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6.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7申请博士研究生相关科研成果,包含但不限于:已获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学术获奖、外语水平(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等)等证明材料。

8.《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不实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简况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等表格下载地址为:gs.sit.edu.cn,至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录取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考核结果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所有录取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学费及资助

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在学习年限内,学费每生10000/每年。

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为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在学制修业年限内提供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博士生三助津贴等。具体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1.学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录取时各学院、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2.各招生专业按照所属学院关于博士研究生招收与培养的相关规定执行。

3.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4.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参考书籍和复习资料。

5.若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6.学籍和学位认证:

1)学位认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位认证报告”;

2)学籍认证报告: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十二、材料邮寄地址

香料香精化妆品学部邮寄材料地址

收件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香料香精化妆品学部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第三学科楼D407

联系人:班老师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邮寄材料地址

收件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第三学科楼C320

联系人:司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邮寄材料地址

收件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第七学科楼B422

联系人:宗老师

十三、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

邮政编码:201418

联系部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院

部门主页:http://gs.sit.edu.cn/

电子邮箱:yz10259@126.com

招办电话:02160873067(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