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1、党组织关系转移
(1)党组织关系在外省市的,由新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或县级以上的党委组织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转往单位填“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党委组织部”。不能从XX学校或XX单位直接开到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党组织关系在上海的,由新生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的党委开具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委员会”,转往单位填“上海应用技术大学XX学院”。并告知本人所在党组织通过上海市党员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转入组织选择“中共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委员会”。
(3)入学后,新生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辅导员处,并提醒老师网上确认接收组织关系,并由学院填报《上海应用技术大学XX学院新生党员登记表》。
联系人:张雅聪老师 联系电话:60873545
2、团组织关系转移
(1)团组织关系接转由新生所在本科学校院(系)、工作单位等团组织在《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页填写转出信息并盖章;同时在智慧团建系统将团组织关系转入录取学院团委。
(2)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团员发展材料应归入人事档案材料。新生报到后,以班级为单位,在学院团委凭团员证集中办理转入手续。
联系人:郑楠老师 联系电话:60873213
党团档案放入人事档案一并邮寄到我校。
二、人事档案调取
全日制非定向拟录取新生需调取人事档案,我校将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给新生,新生收到后在调档函空白处填写自己的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并持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部门),申请将人事档案通过机要或EMS邮寄档案业务将档案邮寄至我校,人事档案需在8月15日前调至我校。
人事档案详细接收地址:
邮编201418
电话021-60873067
接收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行政楼216
接收人:程老师
下列新生无须调取人事档案:
1.全日制定向拟录取新生、非全日制拟录取新生。
2.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应届毕业的全日制非定向新生,其人事档案无须本人办理,由学院统一调取。
三、户籍迁移
1、上海市户籍新生(单位集体户口除外)或定向新生,一律不迁入校内。
2、非上海市户籍的非定向新生或上海市集体户口的非定向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挂靠学校集体户口。
非上海市户籍的非定向新生或上海市集体户口的非定向新生,需将户口迁入我校的,凭录取通知书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警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入地址填写“上海市漕宝路121号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属上海市徐汇区田林派出所。
新生户口迁移手续仅在入学当年办理,入学后由学生本人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迁移证,在规定截止时间内交到保卫处户籍科(基建楼一楼),截止时间为当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