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文件、《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表>和<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进程表>的通知》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教考院高招〔2017〕33号)的文件精神。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招生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在上海市报名的考生现场确认要求
1.凡在本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以下简称硕士生)考试的考生,不分报考院校所在地区,一律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含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补报名,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人本市户口簿或居住证;无法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最近三个月的上海社保记录)。
3.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2017年11月9日至12日到指定的报考点(报考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的上海考生,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报考点(3104))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逾期不予补办。
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参加2018年统考初试的硕士研究生报考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6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上海师范大学报考点(3104)的现场确认步骤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于11月9-12日8:30-16:00到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桂林路100号)西部球类馆进行现场确认,校区车位紧张,请勿开车前来。
1. 资格审查。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带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则带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按报考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按要求交验相应的认证报告;非应届生还应提供本市居住或工作证明(招生单位特殊规定者除外);其他要求交验的相关证明材料。
2. 缴费。在收费处缴报考费、图像采集费。
3. 图像采集。凭交费收据到图像信息采集处拍照。
4. 领取信息表。拍照后领取到打印出的“报名信息简表”,请仔细校对:若无误,即可带回,不用交表;若有误,请凭相应证件到咨询处咨询更正,但报考单位、专业等报考信息不可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