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 注                |           
                        |                2015年3月27日之前                |               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 |                              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对研究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研究生是否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总学分、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将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和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部。                |           
                        |                2015年4月26日之前                |               4月26日前完成论文审查和论文重复率检测。                               (第一次查重时间:4月10日;第二次查重时间:4月26日,其他时间不受理查重)                                |                              1.由导师审查论文格式、内容。通过导师审查后,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将学位论文word版电子稿打包提交至研究生部行政楼218室。(论文命名形式,统一为:学号—姓名—专业。以其他格式命名,不受理查重)               2.论文重复率不能超过15%,未按期进行检测和检测不通过的论文视为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论文评阅。               3.详细流程参见《硕士学位申请程序》(可从研究生部网站下载——文件下载——学术硕士答辩表格(2014年10月版)——答辩表格——硕士学位申请程序)                |           
                        |                2015年4月30日之前               (盲审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                              通过重复率检测的同学,进行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抽检                |                              1.研究生将签好字的《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和《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提交至教学秘书处。               2.研究生到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处领取盲审密码后,上网参加上海市论文盲审(http://lwms.seei.shec.edu.cn/ )               3. 对未抽中上海市论文盲审的同学,按当年毕业生的一定比例,由研究生部组织“校级盲审”。               4.抽取为盲审的论文,需在抽中盲审3日内,将盲审格式学位论文1本送至研究生部。未被抽取的论文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评阅。               5.对申请学位论文保密的提交相应的审批表。(请注意时间节点,过期不再受理)               注意:抽中盲审者学位论文评阅时间较长(一个月左右),请同学们尽量提早进行重复率检测和抽取盲审,以免因盲审论文回不来,而导致延期毕业。                                |           
                        |                2015年5月15日之前               (评阅流程另行通知)                |                              组织论文评阅                |                              2.评阅人至少聘请二名,其中至少一名为外单位专家。评阅人应是本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学位论文评阅人。               3.由答辩秘书(不能由学生担任)寄送论文。送审材料包括:评阅意见书、对应论文各一份。(答辩秘书要做好涉密论文的送审工作)评阅意见书应密封传递,学生不得参与论文送审。                |           
                        |                2015年5月25日前                                |                              从评阅人处取回论文,学生修改论文并定稿;               送答辩委员聘书及按评阅人意见修改的论文;               学位论文答辩。                |                              1.研究生务必在5月25日之前登陆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gms.sit.edu.cn/epstar),确认个人学位信息。                                |           
                        |                2015年5月30日前                                |                              各二级学院学位委员会完成审核                |                              各二级学院学位委员会完成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相关一级学科分学位委员会(或专业学位分学位委员会)。                |           
                        |                2015年6月5日之前               (流程另行通知)                |                              一级学科分学位委员会(或专业学位分学位委员会)讨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并将相关材料及决议送交研究生部                |               1.重点审议学位申请者名单                               2.审核通过名单               3.分委会决议               4.分委会会议记录                |           
                        |                2015年6月中下旬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研究生部汇总所有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                2015年6月底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2015届夏季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仪式                |                              举行学位授予仪式。                |           
                        |                2015年7月                |                              毕业证、学位证发放                |                              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学生办理相应的离校手续。                |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5届夏季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