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课题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年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学会课题结题评审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结题材料包括:
1.结题报告书(样表见附件);
2.相关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发表的论文和相关资料等,合并装订。
(二)按照立项要求,重点课题结题时要求至少在中外文核心期刊发表相关论文一篇,或者提供课题成果被采纳的证明;一般课题结题时要求至少在《上海研究生教育》或其它公开期刊发表相关论文一篇,或者提供课题成果被采纳的证明。项目计划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等须标注“本文获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课题资助,课题编号为……”方可作为课题结题成果。
(三)提交材料时间自收到通知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结项。
(四)各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收齐材料并统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茶陵北路21号1号楼226室,邮编:200032;电子材料发送至shsgecn@126.com。
二、学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评审,对通过评审的课题,将拨付剩余课题经费。
三、未按规定参加结题或结题评审未通过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学会课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雯婷
电话:64184922
网址:http://www.yjsxh.edu.sh.cn/
附件:关于2015、2016年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附件.doc
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学会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