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8-09-18 浏览次数: 24763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单位简介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是一所以应用型学科为导向,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工、理、文、法、经、管、农及艺术等)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应用型市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全国100所应用型示范本科高校建设单位、上海市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为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成员。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学制

(一)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5

(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四、专业目录

详见我校研招网《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gs.sit.edu.cn/s/78/t/331/2b/93/info76691.htm

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以研究方向前标记(全日制)(非全日制)予以区分。

拟招生数在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5名,专业目录范围内均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作调整。

五、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
      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
      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1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10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考试,1222-23

(三)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四门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我校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四)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加试。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两门。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请查看录取当年公布的《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九、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十、奖助学金、学费

(一)国家助学金(定向生、非全日制除外):每生6000/年,资助比例为100%;上海市学业奖学金(定向生、非全日制除外):根据等级每生600012000/年;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生20000元。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助研、助教津贴由导师、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助管津贴根据学校标准发放。

(三)全日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给予新生特别奖6000元。全日制第一志愿调剂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根据综合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元奖励。

(四)我校为研究生设立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奖励等。

(五)进入实验室,导师助研津贴不低于300/每月。

(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艺术专业除外)学费按照学年收取,每生每学年学费6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艺术专业除外)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艺术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12000元。

十一、其他

本简章所有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259

邮政编码:201418

单位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

学校主页:http://www.sit.edu.cn/

联系部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部

部门主页:http://gs.sit.edu.cn/

电子邮箱:gs@sit.edu.cnyz10259@126.com

招办电话:02160873067(程老师)